您好!寒假即将来临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“双减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,开福区教育局提醒各位家长应该转变成长成才观念,让您的孩子回归本真。把孩子身心健康、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,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身心发展规律,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习负担。如果您的孩子确实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校外培训,请务必擦亮眼睛、主动配合执行有关要求,防止您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。
推进“双减”工作以来,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学校极大压减,开福区辖区内已注册培训机构目前分为三种类别,一类是可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,一类是转型只允许开展高中阶段学科培训机构,一类是转型只允许开展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的非学科培训机构,还有一部分已经退出市场。现将重新审核登记的机构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为进一步落实国家“双减”政策,长沙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《关于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通知正式公布了收费标准:长沙暂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基准收费标准,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。按每课时、每人次收费,其中10人以下培训班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元;10至35人培训班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5元;35人以上上培训班的基准收费标准为30元,标准课时为45分钟,实际时长不一样的,按比例折算;课时收费标准上浮浮动最高不得超过10%,下浮不限。
校外培训机构应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年修订版),并与接受培训方监护人签订合同,明确合同双方基本信息、培训服务、培训收费、双方权利义务、培训退费、违约责任、争议处理、其他约定、生效方式、合同附件等内容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,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监管账户,不得使用其它账户收取培训费用。
教育咨询公司或个人不得以班级授课制形式(人数在1人以上)或在住宅小区内组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无证办学,无证培训机构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大;师资无保障;制度不健全等问题。同时,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从事非学科培训,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从事学科类培训和托管服务,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。
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,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现将我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,请家长和学生妥善保存。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。(联系电话:开福区教育局民教幼教科0731-82528889、82528885)。
最后,祝福所有孩子和家长朋友元旦快乐!
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
2021年12月31日